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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元消费事小,几分服务事大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4-20 12:43:57 / 个人分类:随笔

surveys.com.cn

 

今天去打手机交费发票,突然发现了每个月多出了3元钱的增值服务费,询问才知是短信提醒服务(如你不在服务区或者无法接听电话时候等可以短信提醒你回电),但是印象中自己从未办理过这种服务。

询问中,工作人员问我是否接听过服务台打过来的推销电话?让我不解的是,自己确实是接收过此类电话,但是并没有定制该业务,为什么服务商却在去年的6月开始收取此项服务费用?并且没有任何的提示?这种非自愿服务并不是第一次为我开通,早在去年初,该服务商就自动为我定制了电子信箱服务(每月5元的费用),而我一直是用网易的免费信箱,直到我打了N次总台电话后,服务商热线员告诉我自己上网去取消该服务。

由此而看,这种类似强制性的消费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愿原则,并且严重的影响到消费者的生活和工作(要花时间去处理相关问题)。

问题反馈完毕,工作人员让我留下联系方式和情况反馈,说7个工作日内给我回复。

这时某电视台的记者也因一消费者在旁边手机大厅购买的手机质量问题前来进行采访,在采访过程中,手机卖场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强硬,告诉记者不能随便拍摄同时还拨打了110,并扬言要没收摄像机,我一时无言,不知道他们是否懂得《新闻法》?

由于记者的及时出现,接待我的工作人员通知了客户服务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立即向我了解情况,并请我到办公室听取情况和建议。最后告诉我在两天内查实情况,如是由推销员个人为创收私自开通客户服务这种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并退还我的损失,我接受了她的处理方式。

无论是因为媒体的出现,或者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及时报告给上级,客户经理的及时处理让我作为一名消费者来说感受了一次良好的服务。其实“几元消费事小,几分服务事大”这才是消费者需要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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